案件概况
2025年9月,在“桦加沙”台风影响广东期间,广州某机械制造公司所在区域依据气象红色预警及应急管理要求,启动“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公司按规定全面停工。复工后,公司以“停工无生产营收、经营压力大”为由,拒绝发放停工期间工资。
员工赵某认为该做法不合理,向部门主管提出异议,表示“五停是政府要求停工,并非个人不上班,应发正常工资”。主管转达意见后,公司HR以“行业惯例、暂无资金”为由拒绝调整。赵某随后通过微信向公司发送政府“五停”通知截图及过往工资条,再次主张按劳动合同约定薪资补发停工期间工资,仍遭拒绝。目前,赵某正整理材料,准备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权。
维权建议
若职工在“桦加沙”台风“五停”期间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按以下路径合法维权,无需等待争议升级:
一、明确法律边界,拒绝不合理要求
台风“五停”是政府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强制性应急措施,此类停工属于“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并非职工个人责任。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台风黄、橙、红色或暴雨红色预警期间,除必需在岗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安排停工;结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且未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既不能不发,也不能仅按基本工资、最低工资降标。“企业无营收”“不可抗力免责”等理由均不合法,职工无需妥协。
二、分步骤维权,留存关键证据
第一步:主动沟通,固定事实沟通前准备两类材料。一是政府“五停”相关证明,如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官方新闻报道、社区停工告知书等,用以证明停工的合法性;二是劳动关系与工资依据,包括劳动合同、近3个月工资条、银行流水,用以明确正常工资构成(含岗位工资、津贴等,而非单独的“基本工资”)。沟通时应明确提出补发诉求,同时留存证据,比如工作软件聊天记录、沟通录音、书面沟通函等,防止用人单位事后否认。
第二步:行政投诉,依法维权。沟通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劳动监管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依法责令公司整改。多数企业会在此阶段配合补发。
案例拓展
“桦加沙”台风“五停”期间,还出现了以下两类常见工资争议,职工可依法维权:
情形一:仅按“基本工资”发放停工工资。深圳某电商公司“五停”停工后,仅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2360元/月)发放停工期间工资,而员工正常月工资(含绩效、全勤奖)平均6500元/月。公司辩称“绩效需按劳动发放”,但法律规定的“正常工资标准”并非单指基本工资。后经员工集体投诉,公司最终按正常工资标准补发了差额。
情形二:以“台风补贴”抵扣停工工资。佛山某物业公司“五停”期间向员工发放每人300元“台风补贴”,复工后却要求从应发的停工工资中抵扣。事实上,“补贴”是公司自愿发放的福利,而“停工工资”是法定义务,二者不可相互抵扣。员工李某投诉后,公司认识到其做法违法,最终全额补发停工工资且未收回补贴。
职工需牢记,“五停”停工工资是法定权益,职工切勿因“怕麻烦”放弃。留存好证据,按沟通、投诉的步骤推进,即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