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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郁南县各级工会组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部门各方力量,坚持“一二三四”调裁结合工作法,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整合资源力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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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一二三四”调裁结合工作法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作者 林雄

云浮市郁南县各级工会组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部门各方力量,坚持“一二三四”调裁结合工作法,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枫桥经验”注入新动能。

坚持完善“一个机制”。紧紧坚持和依靠“工会+人社+法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县“工会+人社+法院+N”的工作新机制。“N”即把司法、教育、卫健、住建等相关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把各镇内的人员力量进行整合,从而把工会维权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一线。总工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工商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处驻仲裁委工作站、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搭建诉调对接调解平台,推进多方协同、多元化解;建立全县15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群,畅通县镇两级实时衔接沟通渠道;创新建立派驻监督员制度,以县调解中心、县总工会、辖区地政府三部门成立派驻监督组成员参与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积极推动劳资纠纷的源头化解。

织牢维权“两张网络”。强化组织建设,织牢基层调解维权网络。一是夯实多元化仲裁调解组织。2012年10月,设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5年,全县15个镇全部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镇级调解组织全覆盖;2021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2024年,推动企业、行业商(协)会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1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7家。截至目前,我县已设立仲裁机构1家,县组调解中心1家,基层调解组织44家,均实现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仲裁员及调解员行为规范。二是打造高素质维权、调解人才队伍。充分用好工会签约律师服务团队,以及驻镇、村工联会、工业园区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利用“律师挂驻重点企业”、“干部夜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及时排查了解欠薪线索。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备院长1名,仲裁员9名,书记员2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遴选出熟悉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办案,进一步充实仲裁人才库;全县配备基层调解员42名,全部通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积极推行调解“三步曲”。第一步是“基层调解”:县调解中心在立案前协调属地镇级调解中心进行民间调解,调解成功置换仲裁调解书结案,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步是“行政调解”:如基层调解不成,进入立案程序,立案后由人社局分管领导召集双方庭前调解;第三步是“司法调解”:进入庭审阶段,案情基本清晰,双方调解意向提高,由人社局主要领导牵头协调仲裁、司法等部门,再次组织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调解结案。

把好办案“四道关”。分类办理,提速便民为民服务。一是依法公平公正办案。把好案件受理关,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主体适合且符合法定受案范围的案件及时受理,否则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把好庭审程序关,坚持“一步到庭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把好文书制发关,严格在法定的审限内规范制作仲裁各类文书,及时送达;把好办案纪律关,工作人员办案规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坚决排除一切非法律因素干扰。二是优化程序,分类办理。通过优先处理、优化程序,积极推动案件分类办理,落实对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残疾人等特殊劳动群体联合调处化解制度,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案件30天内审结。

作者单位:云浮市郁南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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